不可變的智能合約能否成為制裁對象?這是美國第五巡回上訴法院在 Tornado Cash 案中面對的核心問題。法院裁定,美國財政部外國資產控制辦公室(OFAC)對 Tornado Cash 的制裁行為屬于越權。法院指出,Tornado Cash 的不可變智能合約不符合傳統法律對「財產」的定義。這些合約是去中心化、自運行且無人控制的代碼,無法被擁有或排他性地使用。法院推翻了制裁決定,并呼吁立法機構針對新興技術的法律空白進行完善。原告包括以太坊和加密生態的用戶,他們質疑 OFAC 將 Tornado Cash 的合約列為「財產」并實施制裁,違反了《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案》(IEEPA)和《行政程序法》(APA)。法院認為,盡管技術可能被濫用,但行政機構無權超越法律規定擴大制裁范圍。法院的判決為未來的立法和監管指明了方向,強調技術本身的屬性需要與惡意使用者的行為區分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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