幣界網報道:本站消息,人民法院報于 12 月 5 日發表《非法竊取虛擬貨幣行為的刑法定性》一文,案情背景指出,幾名被告人約定采取利用合約碼盜刷 USDT 的方式進行盜竊,盜取被害人胡某共計 57307.11 枚 USDT。針對此案,人民法院報評析,被告人行為分別觸犯非法獲取計算機系統數據罪和盜竊罪,本案應認定為盜竊罪。根據相關規定,是否受法律保護與是否具有財產屬性沒有必然關聯,相關規定只是否認虛擬貨幣的法定貨幣地位,但未否認虛擬貨幣的財產屬性。作為經濟上的財物,必須具有價值性,包括效用性、稀缺性和可支配性。稀缺性體現在虛擬貨幣總量恒定,并非可無限供應??芍湫泽w現為虛擬貨幣使用非對稱加密技術,其存在“錢包”(即地址)內,獲得地址及私鑰后即可控制虛擬貨幣。效用性體現為虛擬貨幣作為特定的數據編碼,必須經過“挖礦”方可生成,而“挖礦”凝結了社會抽象勞動。在現實生活中,虛擬貨幣可進行轉讓、交易,獲得可計算的經濟收益,具有使用價值和交換價值。因此虛擬貨幣具有財產屬性,被告人竊取虛擬貨幣行為構成盜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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