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 消息,11 月 18 日,中國臺灣地區「立委」今日關注討論臺灣加密貨幣課稅問題。「財政部」部長莊翠云表示,對于相關交易獲利需要課征所得稅的問題,財政部將進一步研議如何查核。
針對個人所得稅部分,賦稅署長宋秀玲指出,加密貨幣在定性上不是貨幣,而是數字化資產,因此因相關交易而取得的所得額,適用現行稅法中「財產交易所得」進行課稅。目前國稅局已有查核工具,可以通過其他資料來源調查數字化商品交易情況,核查是否存在少報或漏報所得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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