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 消息,11 月 19 日,據紅網報道,湖南嘉禾縣人民法院近日對一起重大礦機交易糾紛案作出判決。案件顯示,原告潘某祥于 2021 年 11 月通過微信與被告雷某才溝通購買比特幣礦機 S19XP,支付 2367.8 萬枚 USDT 后,雙方就合同性質及結算價格產生分歧。原告要求被告返還 627 萬枚 USDT 差價并繼續交付 149 臺礦機。
法院判決駁回原告全部訴訟請求,主要基于兩點理由:首先,根據央行等部門《關于進一步防范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USDT 等虛擬貨幣不具有法定貨幣地位,相關交易屬非法金融活動;其次,依據國家發改委《關于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的通知》,礦機挖礦活動能耗大、碳排放高、經濟貢獻低,不符合國家綠色發展戰略。法院認定該交易合同因違反法律法規及公序良俗而無效,相關損失由雙方自行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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