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李某為方便貸款,在明知銀行賬戶不能出借的情況下,將自己的銀行卡借給網絡騙子刷流水。3月27日,萬柏林警方通報,東社派出所已對李某作出相應處罰。
3月初,想要貸款的李某在網上找到一個“業務員”,對方稱可以幫她貸款,但李某流水太少,不符合貸款條件,需要拿李某的賬戶刷一些流水。李某明知銀行卡不能出租、出借,但為了能貸款,還是將銀行卡借給對方刷流水,流水總計5萬余元,其中大部分被認定為涉詐資金。
鑒于李某的行為已構成非法出借銀行賬戶,警方最終對其作出罰款1000元的處罰。警方提示大家,切勿將電話卡、銀行卡等物品出租或出借給他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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