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行,我不同意,錢我都賠完了,跟我沒關系,啥也別說了!”“你先別著急,你聽我們慢慢說,咱們再調解調解,聽聽對方怎么說。”調解室內,承辦法官安撫著被告。一個小時后……“謝謝法官,剛才確實是我太激動了,老百姓沒來過法院,不懂法,您解釋之后才明白過來,確實是我應該賠償。”近日,白河林區基層法院成功調解一起交通事故引發的糾紛案件,得到當事人的好評,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2025年2月4日,梁某開車在小區樓下倒車時,與劉某停放的車輛發生碰撞,造成兩車損壞,梁某承擔全部責任。事故發生后劉某開車送往4s店進行維修,并就來回交通費及燃油費等與梁某協商賠償,經多次協商未果,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劉某向法院提起訴訟。
法院調解梁某認為自己已經賠付修車費用不應再承擔其他費用,劉某則認為是由于梁某的過錯才發生了此次交通事故,給自己帶來了經濟上的損失應由梁某負責,雙方各不相讓。
在聽取雙方的訴求后,承辦法官明確了雙方的爭議焦點為“是否應由梁某支付交通費及燃油費”。找到了癥結所在,承辦法官看到了解紛的“鑰匙”,遂決定“出奇招”,采用“單獨談話,各個擊破”的方式,一方面對梁某釋法明理,結合《民法典》中關于損害賠償的相關規定,向其闡明應承擔的賠償責任,另一方面對劉某進行情緒上的安撫,對其因財產損失索要的合理賠償表示支持,但也應考慮鄰里之間的情誼,不要因為幾百元導致雙方矛盾升級。在承辦法官的耐心勸導說服下,雙方的情緒有所緩解,并主導雙方圍繞賠付金額展開針對性協商。最終,梁某當場給付300元,寫收條、按手印,案件畫上圓滿的句號。
化干戈為玉帛,以溝通換理解,以情理促互諒,法律有尺度,調解有溫度,白河林區基層法院始終秉持“如我在訴”的為民情懷,全力提升每件小案辦理的精度與速度,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白河林區基層法院)(責任編輯:君君)
鄭重聲明:本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轉載文章僅為傳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標記有誤,請第一時間聯系我們修改或刪除,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