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提高地方政府專項債券資金使用效益,國務院下放了10個省份及雄安新區專項債券項目審核權限,允許這些地區省級政府篩選并審核批準專項債券項目,即“自審自發”。為了落實這一新政,各地給出相應操作細則。
3月28日,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湖南省推進地方政府專項債券項目“自審自發”試點實施方案》(下稱《方案》)對外公開,該《方案》明確了當地專項債“自審自發”審核機制,強化項目投后管理,壓實市縣政府等發債主體責任,以防范政府債務風險,提高債券資金使用效益。
中央財經大學教授溫來成告訴第一財經,目前部分專項債“自審自發”試點省份都在制定當地具體實施方案,而湖南是目前首個對外公開方案的省份。《方案》既落實了國務院對專項債管理的相關規定,同時又能結合湖南當地實際建立一套適合當地“自審自發”機制。
此前地方上報的專項債項目,需要經過財政部、國家發改委聯合審核通過后才能發行相應債券。去年底國務院辦公廳發文,允許湖南、廣東、四川、浙江等省份開展專項債“自審自發”試點,即專項債項目審核權下放到省級政府。
《方案》稱,湖南推進專項債券項目“自審自發”試點,建立“發改牽頭管項目、財政牽頭管資金、部門牽頭管行業、債券額度設上限、項目需求定發行”工作機制,實行“兩上兩下流程、三方聯合審核、四庫滾動管理”,構建覆蓋“借用管還”全生命周期管理機制。
比如,此次湖南將專項債項目庫分設為儲備庫、核準庫、發行庫、存續庫四個子庫。地方申報專項債項目進入儲備庫(即“一上”),經省發改、省財政、項目主管部門三方聯合審查通過并經省政府審核批準后,進入核準庫。省財政廳根據國家下達專項債限額分配至各市縣(即“一下”)后,各地據此在核準庫中確定相關專項債項目申報進入發行庫(即“二上”),需經省發改、財政聯合終審確定,完成發行的專項債項目納入存續庫管理,省財政將發債資金轉貸給市縣(即“二下”)使用。
溫來成表示,上述湖南專項債申報審核流程明晰,有利于提高申報效率。專項債項目前期準備工作十分重要,項目質量好壞關系到后期項目建設運營風險把控,湖南的相關規定細致,可操作性強。
比如,《方案》明確發改、財政、主管部門對專項項目“三方聯審”各自側重點,嚴把項目質量關。如財政部門重點審核項目是否按要求編制項目融資平衡方案,其中,對需通過安排財政補助資金等方式平衡的項目,是否論證地方政府區域平衡的能力等。
此次《方案》中,湖南還強化專項債項目投后管理。比如專項債券資金下達后,6個月仍未實際支出的,原則上按程序調整用于本地區其他符合條件的項目;12個月仍未實際支出的,原則上由省財政廳收回并分配至其他地區。
為了防范政府債務風險,保障按時足額還本付息,湖南明確,對于項目收入未達預期、難以償還的,各地要通過處置項目資產、合法合規調配本地區其他預算資金予以補充。項目主管部門和單位未及時足額落實專項債券還本付息責任的,財政部門可以采取扣減相關預算資金等措施償債。市縣未按時足額上繳還本付息資金的,省財政廳適時通過資金調度予以扣收。
湖南省級建立專項債券償債備付金制度,用于后續年度專項債券還本付息。并鼓勵有條件的市縣探索建立償債備付金制度。對收入較好的項目,探索建立專項債券提前償還機制。
另外,《方案》還要求落實專項債項目主體責任。比如市縣人民政府對本級全部專項債券項目承擔主體責任。對本級項目建設的必要性合規性、償債來源的合理性可行性、項目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并由政府主要負責人作出承諾。對存在違規舉借債務、虛報項目騙取債券資金、截留擠占挪用債券資金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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