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2日電 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微信公眾號消息,申請執行仲裁裁決后,用人單位沒錢支付怎么辦?就這一問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回應稱,《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條規定:“當事人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裁決書,應當依照規定的期限履行。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理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執行。”

圖自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微信公眾號【編輯:蘇亦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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