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節期間,山東濟南一起因刑事案件引發的38萬元停尸費爭議沖上熱搜,引發社會廣泛關注。警方曾協調減免停尸費至12萬元。
此前報道:兇手已執行死刑,我的女兒還在冰柜:38萬元的停尸費和不予開具的死亡證明
4月6日,該事件有了新的進展,大河報《看見》記者從該案受害人家屬李秀娥(化名)處獲悉,濟南警方已協調多方,對停尸費全部予以減免。6日上午,濟南市公安局歷下分局、冠縣當地政府及受害人家屬一同前往濟南市第二殯儀館領取受害人柳云(化名)的遺體。
“女兒今天就能回家了。”李秀娥有些哽咽地告訴記者。
(柳云在冠縣老家的房間)
大河報此前報道,2020年,山東冠縣女孩柳云被前男友王富(化名)殺害。兇手伏法后,受害人母親李秀娥因38萬元停尸費及不予開具的死亡證明遲遲無法安葬女兒。
一方面,派出所認為法院的判決書足以證明人死亡,不予開具死亡證明;另一方面,殯儀館認為判決書無效。李秀娥奔波于殯儀館和公安局,死亡證明的材料遲遲辦不下來。
除手續之外,更大的難題是高額停尸費,柳云遇害至今產生約38萬停尸費,家屬無力承擔。家屬認為,依據山東省相關文件及當時和殯儀館簽署的存尸協議,費用應由司法機關承擔。
警方向媒體表示,警方曾對家屬口頭告知處理遺體。但家屬不認可,堅稱5年里辦案機關從未以任何形式通知過家屬處理尸體,家屬一直認為是辦案需要才延長的存放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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