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快報訊(通訊員 建軒 記者 顧瀟) 日常生活中,大家都聽說過偷車、偷錢、偷手機的,但是對于偷船這種事很少耳聞。揚州寶應一男子為了償還債務,竟然打起了停在河邊的百噸大船主意。他在偽造了船舶買賣合同后,用拖船將大船拖到了一家拆船廠出售。幸虧拆船廠老板警惕,發(fā)現了其中的問題及時報了警。近日,該男子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8萬元。
2024年10月份,揚州寶應警方接到興化市一家拆船廠老板報警稱,有人拖了一條來路不明的貨船上門售賣。接警后,警方很快將賣方楊某傳喚到了派出所。經調查民警得知,就在前幾天,楊某在寶應城區(qū)寶射河附近閑逛,看到一艘散裝水泥運輸船停泊在岸邊,頓時“腦洞大開”,想出了賣船換錢的損招。可是,這艘船長44米,重299噸,該如何運走呢?楊某通過網絡認識了一個拖船的人,后來又通過該人認識了一個拆船的老板,以24萬余元的價格,將船賣給了對方。
楊某偽造的文件
楊某偽造了一份船舶買賣合同,并將船偷偷牽引至興化市的一家拆船廠,買方通過貨船牌號查詢,發(fā)現船主根本不是楊某,懷疑該船是贓物不敢收購,立馬報了警。案發(fā)后,楊某主動交代,由于自己身負巨額債務,一時無法償還,這才決定鋌而走險,偷船換錢。
近日,當地檢察院對楊某提起公訴。法院審理認為楊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竊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最終以盜竊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8萬元,被盜散裝水泥運輸船已退還原船主。對此警方提醒,揚州境內水運繁忙,船舶來往密集,有條件的船主應給船舶加裝防盜設備,以防被賊惦記造成損失。
鄭重聲明:本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轉載文章僅為傳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標記有誤,請第一時間聯系我們修改或刪除,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