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消息,近日有網友在西湖游玩時偶遇一男子使用彈弓射殺水中鴛鴦,于是發帖曝光了不文明的行為,后引發關注。
針對這種情況,杭州市西湖水域管理處發布情況說明:4月7日下午,西湖景區發生一起令人痛心的野生動物被傷害事件。
現初步查明羅某榮(男,34歲)于當日下午17時許,在西湖長橋附近游玩時,用隨身攜帶的彈弓擊打一只鴛鴦并試圖打撈,后因鴛鴦死亡漂遠作罷。
目前,此事正在進一步調查中,后續景區將依法對羅某榮的行為進行嚴厲處置。
景區提醒廣大市民游客,保護野生動物、珍惜自然環境是我們每個人的責任和義務,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將受到法律制裁。
如果發現有人傷害野生動物或破壞自然環境的行為,請及時聯系景區工作人員。
據了解,在2021年,鴛鴦被列入中國《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中,等級為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而非法獵捕、傷害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涉嫌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
一般情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規定,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
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比如非法獵捕、殺害鴛鴦6只及以上構成情節嚴重。
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此外,肇事者還可能面臨行政處罰,如沒收捕獵工具等,同時,還需承擔民事賠償責任,賠償因殺害鴛鴦對生態環境等造成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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