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規則的框架里,每一種駕駛證都對應著特定的準駕車型,這是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規范。然而,仍有人對此缺乏清晰認知,從而引發意想不到的違法風險。近日,吉林省公安廳交通管理總隊高速公路吉林支隊巡邏六大隊就查處了一起因準駕車型混淆而導致的交通違法事件。
當日17時許,巡邏六大隊民警在沈吉高速東梅收費站檢查一輛車牌號為吉B13***的輕型普通貨車時,發現駕駛人劉某持C2駕駛證,卻在駕駛手動擋輕型普通貨車,這顯然超出了其準駕范圍。
當民警指出其違法行為時,劉某一臉驚訝:“我有C2駕駛證,怎么就無證駕駛了?”民警向其解釋:C2駕駛證只能開9座以下、車長不超6米的自動擋汽車,像這種手動擋輕型普通貨車不在準駕范圍內。劉某這才反應過來,懊惱稱自己從吉林市前往梅河口市辦事,因臨時開單位車沒注意,妻子有C1證,早知如此就讓妻子開車了。
民警對劉某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詳細為其講解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嚴重危害性,依法對駕駛人劉某“駕駛與駕駛證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2000元,駕駛證記9分的行政處罰,并現場監督其聯系了具備駕駛資格的人將車開走。
交警提示:
駕駛證準駕車型規定是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的關鍵,每位駕駛人務必牢記自己駕駛證對應的準駕范圍。出車前,一定要仔細確認所駕駛車輛與自身準駕車型是否相符。切勿抱有僥幸心理,一旦因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車輛引發交通事故,不僅面臨嚴厲的法律懲處,更可能危及自己與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遵守交規,安全出行,是對自己和他人負責的應有之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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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王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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