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近日,池州市財政局公開了7份行政處罰決定書。處罰決定書顯示,經該局調查查明,在“池州市智慧學校提升項目”(項目編號:CZB32025004)評審中,汪福等2名采購人代表、張永佳等5名評審專家因在評審中存在違法行為,分別被處以警告并處2000元罰款的處分;5名評審專家還被責令退回此次專家評審費。
據介紹,在“池州市智慧學校提升項目”評審中,汪福等2名采購人代表、張永佳等5名評審專家以供應商所投境內生產的電腦、服務器核心部件CPU是intel品牌非國產,供應商所投電腦、服務器即為進口產品為由作出了6家供應商投標無效的評審意見。
池州市財政局的處罰決定書指出,“對供應商投標產品屬于進口產品的評審依據與《政府采購進口產品管理辦法》關于進口產品的規定不符,出現評審錯誤,屬于未按照采購文件規定的評審程序、評審方法和評審標準進行獨立評審。但由于采購人及時發現并主動報告監管部門后采取糾錯措施,未影響結果”。
池州市財政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決定對2名采購人代表和5名評審專家分別作出警告并處2000元罰款的處分;同時,宣布5名評審專家此次評審意見無效,5人不得獲取評審費,責令向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中心退回專家評審費。
大皖新聞記者
編輯 張大為
鄭重聲明:本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轉載文章僅為傳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標記有誤,請第一時間聯系我們修改或刪除,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