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西安是大風天氣,王先生家停在路邊的車糟了殃,風吹倒了樹,樹砸傷了車,這事兒該怎么追責呢?
車主:
車被路邊樹砸傷 維修需花好幾千元
4月14日,西安市民王先生向華商報反映稱,4月11日,西安是大風天氣,沒想到自己家的車被路邊的樹砸傷了。“那天,我家的車在尚稷路路邊停著,車里平時放著電話號碼。下午4點左右,我接到其他熱心車主的電話,車主說大風把路邊的樹刮倒了,樹砸到車了,砸傷了好幾輛車,包括他家的車。”王先生說,他馬上趕到現場,“當時園林綠化部門的人也在現場,他們把樹移開后,我們把車轉到了安全的地方。從傷情看,維修要花好幾千元。”
目前,王先生正在與園林綠化部門溝通解決此事。
那么,發生這一類事情的責任咋劃分呢?
4月14日,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采訪了一名在園林綠化部門工作過多年的人士,這名專業人士介紹,市政道路上自管的行道樹,一般園林綠化部門為每棵樹都買了保險,如果因養護不當導致砸傷車輛,由園林綠化部門負責賠付,一般以砸到車輛的樹枝是否為枯樹枝來判斷;如果是長勢非常好的樹枝,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砸傷車輛,園林綠化部門不予負責,但會全力配合車主向車險企業出具相應證明。
4月14日,一名保險行業資深人士分析,車險企業是否賠付,主要取決于車主是否買了相關險種,如果買了車輛損失險,車險企業會依法賠付的。
律師:
樹木管理者是否盡到了管理職責是關鍵
從法律法規方面,責任怎么劃分呢?4月14日,陜西許小平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可凡分析,大風吹倒樹砸壞汽車的責任歸屬主要取決于樹木的管理者或所有者是否盡到了管理職責。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七條的規定,因林木折斷、傾倒或者果實墜落等造成他人損害,林木的管理人或所有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責任歸屬方面,林木管理人或所有人的責任:如果樹木的管理人或所有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例如未盡到管理職責或未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他們需要承擔賠償責任。具體而言,若樹木位于公共區域,賠償責任主體可能是市政主管部門;若相關部門不能證明自身已盡到合理管理義務(比如定期檢查、修剪枯枝、大風來臨前采取合理的防護措施等),可能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若樹木位于小區,樹木管理者物業未能證明自身已盡到管理責任,應承擔賠償責任。例如,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法院曾判決一起物業公司因未盡到管理職責而導致車輛被砸的案例,物業公司被判賠償車輛維修費。
若樹木位于私人院內,私人所種植樹木,私人未盡到管理責任,導致樹木倒塌造成車輛受損的,該個人應承擔賠償責任。
王可凡分析,關于是否屬于不可抗力因素的認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并非所有大風均可認定為不可抗力,僅有針對臺風、超強對流天氣才可能屬于法律意義的不可抗力。同時,相關管理人或所有人需證明已盡到管理、維護、警示等義務,才可能減免責任。
那么,車主可以采取哪些行動呢?王律師稱,車主應第一時間對事故現場進行拍照、錄像,從而固定損害是因樹木倒塌而造成的證據。確定管理義務人身份,并進行協商解決。若無法通過協商途徑解決,車主可攜相關證據材料去對應法院立案起訴處理。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 任婷
來源:華商網-華商報
編輯: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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