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陽江公布一批騙取社保基金案例。李某,1965年8月生,于2007年7月使用出生年月為1948年8月的偽造身份證件和相關檔案資料辦理退休,經當時的勞動部門批準退休后,在社保經辦機構領取了養老待遇。
陽江市在核查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員疑點數據中發現,退休人員李某身份狀態異常,涉嫌提供虛假身份證件騙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待遇。經查,李某騙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待遇19.77萬元。李某對提供虛假身份證件騙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待遇的事實供認不諱,并退還了騙取的待遇。同時,人社部門對李某作出行政處罰,罰處騙取金額二倍的罰款,合計人民幣39.55萬元,并向公安機關移送案件。
陽江市社保局提醒,對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將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并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綜合陽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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