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費一般是必須要交的。根據相關規定,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如果業主逾期不交納,業主委員會會督促其限期交納,逾期仍不交納的,物業服務企業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不過,也有一些特殊情況,比如服務不到位、物業亂收費等,業主可以拒交或者暫時拒交物業費。
繳納物業費要簽物業合同嗎
繳納物業費并不一定需要業主直接與物業公司簽訂物業合同。以下是具體分析: ?
1. 物業合同的簽訂主體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在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前,通常由開發商與物業公司簽訂前期物業服務合同。這種合同對全體業主具有法律約束力,即使業主未直接簽訂,也需履行繳費義務。
?業主委員會簽訂的合同?:業主委員會成立后,由其代表全體業主與物業公司簽訂物業服務合同,同樣對全體業主具有約束力。
2. 未簽訂合同仍需繳納物業費的情形
?事實上的物業服務關系?:即使業主未與物業公司簽訂書面合同,只要物業公司實際提供了服務,且業主接受了服務,雙方即形成事實上的物業服務關系,業主仍需繳納物業費。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約束力?:在業主委員會成立前,開發商與物業公司簽訂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對業主具有法律效力,業主不能以未簽訂合同為由拒交物業費。
3. 拒交物業費的合法情形
?物業服務質量不達標?:如果物業公司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服務,業主可以拒交或少交物業費。
?物業公司擅自增加費用?:對于合同中未明確涵蓋的費用,業主有權拒絕支付。
?物業公司未履行合同義務?:如未按合同要求定期清理公共設施等,業主可拒交相應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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