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貴州網訊(本網記者 楊昌鼎)4月20日,貴陽市交管局南明區分局接市民舉報,4月16日21時55分,一名市民在甲秀南路阿哈調頭匝道處正常行駛時,遭遇一輛迎面駛來的逆向行駛白色出租車,險些釀成交通事故。
接到舉報后,貴陽市交管局南明區分局三中隊立即行動,依法傳喚涉事出租車駕駛人周某至交警隊進行調查。據周某陳述,當晚因光線不佳,誤將該單向行駛路段判斷為雙向行駛路段,直至發現迎面來車后才意識到他的違法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貴陽市交管局南明區分局依法對周某作出處罰: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駛的行為,記3分、罰款200元。此外,由于周某駕駛證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的累計記分已超過12分,需參加學習并通過科目一考試,考試合格后方可恢復駕駛證使用。
一審:王琰曹軼
二審:林萌袁小娟
三審:李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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