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4月23日消息,據國內媒體報道稱,北京將從今年5月1日起對電動車進電梯行為處罰,最高罰一千。
新修訂的《北京市消防條例》將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以下簡稱《條例》),《條例》全面強化個人消防安全義務,明確個人在日常生活中的“消防責任正負清單”,作為市民的基本消防行為規范。針對電動自行車,《條例》首次明確,禁止攜帶電動自行車、充電電池進入電梯轎廂,違規的個人最高可處1000元罰款。
條例對近年來廣受關注的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進行了專門規定,明確禁止在公共門廳、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樓梯間等區域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為電動自行車充電,禁止攜帶電動自行車、充電電池進入電梯轎廂。
違規拒不改正的,可對單位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在這之前工信部就表示,要依據《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電池健康評估工作指引》加快建設健康評估網點,早日消除存量老舊鋰電池安全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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