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制圖,圖文無關。圖片來源:攝圖網
只是吃個飯
就成了百萬播放視頻里的“素材”?
湖北武漢一家網紅餐廳
未經顧客同意將其拍攝入鏡
當事人明確拒絕拍攝后
仍發現自己出現在探店視頻中
播放量超百萬
該餐廳被起訴索賠
這起案件不僅引發
對“探店經濟”亂象的討論
更敲響了公共場所肖像權保護的警鐘
網紅餐廳宣傳視頻惹爭議
位于武漢市漢陽區的馨苑餐廳,因為緊臨長江且就餐環境好,還能與熱門景點合影打卡,深受年輕人歡迎。然而沒想到的是,最近這家餐廳卻因為太“吸睛”而陷入了糾紛。
馨苑餐廳整體裝修風格年輕時尚,主打韓式料理。店內不僅菜品做得精致,還有不錯的燈光環境,被網友評價為“適合拍照又好吃的餐廳”。
餐廳店長李爍想利用網絡將餐廳打造成“網紅餐廳”,于是決定找專業的拍攝團隊拍一些江灘風景和店內餐品的視頻,為餐廳做推廣。
一家短視頻平臺向李爍拋出了“橄欖枝”,表示愿意為其拍攝制作視頻予以播放。李爍與該平臺簽訂了合作協議,由平臺安排旗下“探店”博主進店拍攝,剪輯后上傳平臺公開播放。拍攝效果不錯,短短一年,這家餐廳就登上了平臺的“餐廳推薦榜”。
正當李爍準備進一步宣傳店鋪時,卻突然得知了一個讓他意想不到的消息:有人稱被侵權,將他和短視頻平臺起訴到了法院,起訴者是曾經在店內就餐的顧客張華。
原來,2023年短視頻平臺的“探店”博主在店內拍攝視頻時,張華和朋友正在餐廳吃飯,鏡頭正好對著張華就餐的座位。
“探店”博主見到張華后,詢問她愿不愿意入鏡拍攝幾個鏡頭,并操作攝影機不斷靠近。張華當即用手遮擋臉部和鏡頭表示拒絕,并要求“探店”博主停止拍攝?!疤降辍辈┲麟S即停止拍攝并離開,張華并未在意這段插曲。
沒想到時隔一年,張華的朋友跟她說看到了她在餐廳吃飯的視頻,播放量很高。
張華登錄短視頻平臺,果然發現自己一年前在馨苑餐廳就餐時的畫面出現在視頻中,沒經過任何技術處理,露了全臉,當時視頻播放量已經超過百萬,且還在持續增加。
張華趕緊聯系短視頻平臺,要求將視頻下線,但平臺并未理會。2024年初,張華將短視頻平臺和馨苑餐廳起訴至武漢市漢陽區法院,要求其刪除視頻、賠禮道歉并賠償精神損失2萬元。
“強迫入鏡”侵犯肖像權
民法典第1019條規定,未經肖像權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漢陽區法院經審理查明,短視頻平臺發布的探店視頻中公開出現了張華的肖像,且該視頻并不屬于法律規定可以不經肖像權人同意的情形。張華在被拍攝時已明確提出不同意被拍攝入鏡,短視頻平臺仍然公開發布該視頻的行為不合法。
辦案法官王文兵認為:“該視頻拍攝是基于短視頻與店鋪合作的商業行為,雙方有合作推廣的關系。原告當時明確表達了不愿意被拍攝、被播放的意思,平臺方沒有考慮到原告的想法,擅自在平臺上播放了視頻,已經構成侵犯原告的肖像權。”
案發后,短視頻平臺一直和法院進行溝通,希望能夠促成調解。談及視頻不斷上漲的播放量,短視頻平臺方負責人稱,平臺有推廣需要,就將這個視頻進行了引流推廣,因此閱讀人數超過了百萬。
漢陽區法院針對此案進行了調解工作。短視頻平臺稱他們愿意承擔侵權責任并單方面支付調解金。然而在談及調解金額時,張華與短視頻平臺產生了分歧。
短視頻平臺認為,該視頻的大體內容與主題并不是著重突出原告,原告作為素人出鏡的時間不長,也沒有過多特寫鏡頭,對她本人產生的影響不會太大,希望能夠協調降低賠償金額。
張華認為,短視頻平臺有一定影響力,且經過網絡的擴散,傳播量一直在上漲,自己身邊的朋友也看到了視頻。拍攝時,自己明確提出拒絕拍攝卻依舊被拍進了視頻,對她本人產生了嚴重不良影響。
漢陽區法院認為,此案中,短視頻平臺拍攝的探店視頻經過不特定對象的點擊、收藏、轉發,使張華遭受一定程度的精神損害。2024年4月,經過法院的釋法說理,雙方就此案達成了一致意見,鑒于該視頻的點擊量及轉發量并未達到較大規模,短視頻平臺刪除相關視頻,停止侵害,向張華賠禮道歉,并賠償其精神損失費1萬元。
不少“探店”博主認為自己“沒錯”
對于公共場所的直播,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朱巍說,根據《網絡主播行為規范》,網絡主播不得在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影響社會正常生產、生活秩序,影響他人正常生活、侵犯他人隱私等場所和其他法律法規禁止的場所拍攝或播出。在公共場所直播,應以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為首要條件。
此外,判斷直播是否可行需考慮多方面因素,包括是偷拍還是公開直播、拍攝重點是自己還是他人、拍攝場所或直播時間段是否影響他人生活等。公共場所經營者和管理者也應履行職責,在特殊場合如泡溫泉、練瑜伽、酒店等地方加強管理,禁止隨意拍攝。平臺應承擔責任,對可能侵犯他人權利的作品不予發布、不給予流量推送和更大討論空間。
其實有不少餐廳吃飯的顧客都有著和張華相似的困擾。不少“探店”博主甚至不認為自己有錯,不會刪除視頻。他們認為,拍什么是自己的自由。
一些餐廳的店長也表示,對于普通顧客來說,探店直播的確打破了舒適的用餐環境,影響就餐體驗,越來越多的餐廳開始重新審視探店直播帶來的利弊,力求在保證顧客體驗的同時,對餐廳進行宣傳。
北京市中勤律師事務所律師任相雨告訴《方圓》記者:“此案探店博主直播引流的行為是屬于商業性質的推廣行為,有牟利的性質,不是新聞報道,未經被拍攝者同意而使用他人肖像屬于侵犯公民的肖像權。但商戶在公共區域拍攝并非都需要抵制,需要結合具體情況分析,如果商戶是出于保護顧客及自身權益的拍攝,雖未經顧客同意,但所錄制的視頻未向其他不特定第三人公開,側重于維護公共利益的,那么對顧客而言不應認定為侵犯肖像權?!?/p>
那么,消費者一旦發現自己“被迫入鏡”,應該如何處理?有法律從業者表示,當消費者發現自己被迫直播入鏡時,可要求拍攝者對該視頻中本人的肖像做私密化處理,也可以及時與商戶溝通刪除視頻。若商戶不予配合,消費者有權通過向相關部門投訴等方式強制商家停止侵害,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
其實,“探店”直播有時也不一定是商業行為,也可能是個人分享行為?!白鳛槠胀癖姡瑢⒃诠矆鏊S手拍攝的內容上傳網絡是一個值得斟酌的行為,如果拍攝內容里有其他人,應考慮是否可能侵犯了被拍攝者的肖像權?!贝税赋修k法官助理涂珍告訴《方圓》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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