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報網訊(記者黃琳燕)針對文娛演出行業(yè)票務相關問題,4月27日,江蘇省消保委發(fā)布新標準《大型營業(yè)性演出活動票務服務要求》。
在信息披露透明化方面,標準提出主辦方和票務平臺應當主動披露演出活動主辦方、演出內容、票價及價格區(qū)間、退改政策和信息、咨詢及售后服務渠道等信息,公布演出全場可售入場券總張數、座位區(qū)域分類數量及對應票價等,確保消費者在購票前充分了解演出詳情。
在宣傳銷售規(guī)范化方面,標準提出宣傳時應遵循客觀、真實原則,對演出人員、演出內容、節(jié)目、數量、演出時長等不得夸大或虛假宣傳。演出活動主辦方及票務平臺應建立完善的票務銷售制度,針對性設置限購政策,以防止惡意倒賣演出活動入場券牟利。
標準還對退票改票合理化作出了規(guī)定,提出,演出活動主辦方及票務平臺應制定合理的階梯退票政策,明確預售期距演出時間不同時段的階梯退票條件,相關退票條件應結合實際公允成本進行折算,不應單方面歪曲消費者“實名制”購票規(guī)則。
在個人信息保護方面,明確演出相關方在收集、使用、存儲消費者個人信息過程中的安全責任,收集或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應遵循“最低限度”和“非必要不獲取”原則,未經消費者同意,不應將個人信息用于其他商業(yè)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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