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28)日,重慶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曝光了2025年3月全市終生禁駕人員名單。
2024年3月9日,鐘某駕駛小型轎車從江津往李市方向行駛,行駛至國道212線夾灘便民超市路段時,與從其行駛方向左側往右側橫過道路的行人相撞,造成車輛受損、行人重傷的交通事故。事故發生后鐘某將該行人扶至路邊后駕車駛離現場。此案經江津區人民法院審理后,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判處鐘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
2024年7月14日,李某駕駛電動輕便兩輪摩托車搭乘陳某,從秀山縣中和街道新齊居委會返回清溪場街道,行至龍鳳大道清溪場街道茶山路段時與側護欄發生碰撞,造成李某、陳某受傷,車輛受損的交通事故。經鑒定,駕駛人李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91.5144mg/100ml;乘坐人陳某的損傷程度為重傷二級。此案經秀山縣人民法院審理后,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判處李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
2024年7月28日,羅某剛駕駛小型普通客車行至永川區昌州大道紅星家悅國際廣場人行橫道,與正在通過人行橫道的行人發生碰撞,造成行人受傷,車輛損壞的交通事故。事故發生后,羅某剛駕車從事故現場逃逸。經鑒定,行人的損傷程度為重傷二級。此案經永川區人民法院審理后,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判處羅某剛有期徒刑二年。
2024年08月26日,何某華駕駛小型轎車沿大國路大足城區方向往國梁鎮方向行駛,當車行駛至福壽社區時,與行人相撞,造成行人當場死亡的交通事故,事故發生后何某華駕車逃逸。此案經大足區人民法院審理后,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判處何某華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
據統計,此次曝光的被終生禁駕的人員共15人,其中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構成犯罪的有8人、因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有7人。其中最大年齡61歲,最小年齡28歲。
交巡警總隊相關部門負責人介紹,此次被終生禁駕的駕駛人,系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構成犯罪的,上述人員已被法院依法判決,公安交管部門依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公安交管部門提醒廣大駕駛人:五一假期,親朋好友聚會多,切記酒后莫開車,開車莫飲酒,不要因僥幸心理而觸犯法律。駕車時發生交通事故,要立即停車,保護現場,若事故發生在高速公路上,要牢記“車靠邊、人撤離、即報警”,避免引發二次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的,還應當立即搶救傷者并迅速報警,協助警方調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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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原因會被終生禁駕?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五款 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 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上游新聞記者 紀文伶
編輯:夏洪玲責編:林祺,李奇 審核:阮鵬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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