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改造對象
城中村改造主要針對在城市發展進程中,滯后于時代發展步伐、游離于現代城市管理之外的居民區。包括土地大部分被征用,土地所有權部分屬國家、部分屬集體,原農民尚未轉為城鎮居民戶口的區域,以及土地未被征收、全部土地仍屬集體所有的區域。
棚戶區改造針對城市中簡易房屋和棚廈房屋集中區,這些區域往往因城市缺少規劃,宅院分布凌亂,普遍存在結構簡陋、抗災性差、居住擁擠、功能性差、居住環境差等問題。
2、土地性質
城中村改造土地性質多為集體土地。棚戶區改造土地性質多為國有土地。
3、征收改造程序
城中村改造因土地情況復雜,征收流程相對復雜,可能涉及村集體、村民、開發商等多方利益,需要更多的協調和溝通。
棚戶區改造征收流程一般較為規范,通常先入戶調查,制定征收補償方案,然后正式發布方案,選取評估公司,發布公告,最后與被征收人協商拆遷。
4、補償標準
城中村改造城中村居民的建筑大多建在自家宅基地上,有完整土地使用權和部分房屋產權,補償一般較為多樣,有產權置換、貨幣補償及二者結合等方式,村民往往能得到較多補償。
棚戶區改造雖然沒有全國統一補償標準,但多依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標準進行補償,補償方式主要有房屋置換和現金補償,置換比例一般為舊新1:1.5左右,現金補償相對低于市價。
5、改造規模和范圍
城中村改造實施范圍相對有限,多數是對特定住宅區域進行重新布局和升級。棚戶區改造規模通常較大,多數情況下需對整片住房區域進行全面改造。
6、改造主體和方式
城中村改造通常是政府倡導、開發商投資、村民自主拆遷三方結合的方式,拆遷主體是村集體組織自行自主拆遷。
棚戶區改造主要是政府主導,通過推行拆建政策,進行大規模拆除原有住房、重新結構建設、構建新公共服務設施及改善基礎設施等工作。
棚戶區改造補償標準是怎樣的
1、國有土地上房屋補償: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由符合規定的專業估價機構評估確定。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搬遷費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如長沙市規定房屋搬遷費為每戶1500元,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超過30平方米的,超過部分每1平方米增加10元搬遷費。臨時安置費一般按月計算,如長沙規定每月為被征收房屋評估值的4‰,每戶每月不得低于800元。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根據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產停業期限等因素確定。
補助和獎勵:市、縣級人民政府會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如長沙市對私有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選擇貨幣補償的,有多項獎勵,包括成新獎勵、上浮獎勵、提前搬遷獎勵、選擇貨幣補償獎勵、尋找房源獎勵等。
2、集體土地上房屋補償:
遷建安置:有條件的,可以選擇宅基地遷建安置,另補償房屋的重置成新價。
純貨幣補償:補償標準為房屋的重建成新價加上宅基地的地價(有的地方制定了區位補償價可以以此為依據)。
產權置換:給予安置房,按照合法房屋的實際面積和安置房屋面積1:1的最低比例進行置換。如果被棚改區域已經納入到城市規劃區內,那么補償標準應當參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進行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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