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4月29日電 (王夢瑤)據中國國家能源局29日消息,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近日聯合印發《電力輔助服務市場基本規則》(下稱《規則》),致力于通過市場機制進一步挖掘電力系統調節潛力。
電力輔助服務是指除正常電能生產、輸送、使用外,發用兩側主體提供的系統調節服務,是保持系統穩定的“調節器”。
隨著中國新能源裝機比例的不斷提升,電力系統靈活性需求激增、調節能力不足,需要通過市場機制進一步挖掘系統調節潛力。
此番發布的《規則》共12章67條。國家能源局有關負責人介紹,電力輔助服務市場經營主體包括發電企業、售電企業、電力用戶和新型經營主體。《規則》特別明確了儲能企業、虛擬電廠、智能微電網、車網互動運營企業等經營主體地位,引導新型經營主體參與調節。
此外,《規則》還健全了輔助服務費用傳導機制。明確按照“誰受益、誰承擔”原則,結合電力現貨市場建設情況,建立輔助服務費用傳導機制。電力現貨市場連續運行的地區,符合規定的調頻、備用等電力輔助服務費用,原則上由用戶用電量和未參與電能量市場交易的上網電量共同分擔。(完)【編輯:李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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