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視障博主在社交平臺發視頻稱,其攜帶導盲犬入住酒店時遭拒,后警方與前臺協調博主到其他酒店入住。相關話題登上熱搜,引發關注。
出示殘疾人證和導盲犬證后
視障博主帶導盲犬入住被拒
5月3日,視障博主@諾子喵嗚 發視頻稱,她到深圳參加活動時預訂了全季酒店深圳北站地鐵站門店。入住前,她曾多次致電酒店,試圖確認攜帶導盲犬入住的相關事宜,但始終未能獲得明確答復。此前,該博主曾攜導盲犬成功入住全季酒店位于上海、北京的門店。
由于不能線上退款,博主希望來到酒店后當面溝通,并出示了自己的殘疾人證和導盲犬證。然而經過前臺工作人員與酒店管理層的多次協商,酒店方面最終以“無相關接待機制”為由,拒絕為博主及其導盲犬辦理入住手續。
在此過程中,博主被迫在酒店大堂等候三個多小時。最終,在警方及酒店前臺的協調下,博主被安排至附近其他酒店入住。
據報道,博主@諾子喵嗚 是一名主播,在B站擁有188萬粉絲。她因神經系統罕見病后天失明,是一級視力障礙和三級肢體障礙的殘障人士。
涉事酒店道歉
品牌方稱帶導盲犬可入住
5月4日凌晨,全季酒店深圳北站地鐵站門店發布道歉公告,稱由于疏忽,給客人的入住造成了不便,也違反了品牌的規定,對此深表抱歉,真誠歡迎帶導盲犬的客人入住該酒店。
華住會集團客服向記者回應稱,涉事酒店門店違反了品牌規定,后續相關負責人會與博主聯系溝通并道歉。目前,該門店已設置為導盲犬可入住的狀態。
該客服還表示,華住會旗下所有酒店都支持相關法律法規,接待導盲犬。需要攜帶導盲犬入住的顧客,可以攜帶有效的導盲犬證件、疫苗及接種證明,就可以入住,華住會旗下的酒店都可以為有需要的客人提供完備的服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盲人攜帶導盲犬出入公共場所,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定。
另據《無障礙環境建設條例》第十六條規定,視力殘疾人攜帶導盲犬出入公共場所,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定,公共場所的工作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供無障礙服務。
網友評論:不友好!
導盲犬應該得到社會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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