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5年5月10日起,修訂后的《婚姻登記條例》正式施行,辦理結婚、離婚登記都無需再出示戶口本。申請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書面材料:本人的居民身份證;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申請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本人的居民身份證;本人的結婚證。
鄭重聲明:本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轉載文章僅為傳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標記有誤,請第一時間聯系我們修改或刪除,多謝。
自2025年5月10日起,修訂后的《婚姻登記條例》正式施行,辦理結婚、離婚登記都無需再出示戶口本。申請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書面材料:本人的居民身份證;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申請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本人的居民身份證;本人的結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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