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評估不合理可以重新申請評估。如果評估結果明顯不合理,例如評估機構未依法評估、評估程序嚴重違法等情況,可以申請重新評估?。如果拆遷協議已經簽訂,但在簽訂過程中存在重大誤解、顯失公平,或者評估過程中有違法違規行為,也可以申請重新評估?。
拆遷評估的依據有哪些
1、房屋自身因素依據:
區位因素:包括房屋所在的地段,以及周邊配套設施的完善程度,如交通是否便利、商業是否發達、教育資源是否豐富等。一般來說,區位越好,房屋價值越高。
自身狀況:涵蓋房屋的面積、戶型、結構、裝修程度等。通常面積大、戶型合理、結構良好、裝修較好的房屋,價值相對較高。
2、市場依據:參考當地類似房屋在拆遷時點的市場交易價格,通過市場比較法,選取與被拆遷房屋在區位、用途、規模、建筑結構等方面相近的交易案例,分析價格差異,以確保評估結果能反映房屋的真實市場價值。
3、評估技術依據:
市場比較法:以類似房地產的成交價格為基礎,進行交易情況、交易日期、區域因素和個別因素等修正,以此確定被拆遷房屋的價值。
收益法:對于有收益的房地產,如商業用房,根據其未來的預期收益和適當的報酬率,折算出現在的價值。
成本法:以建造被拆遷房屋所需的各項費用之和為基礎,再加上一定的利潤和稅費來確定價值。
假設開發法:對于待開發的土地或在建工程等,根據其預期開發完成后的價值,減去后續開發建設的成本、費用和利潤等,來確定其現在的價值。
4、政策依據:各地會根據自身的發展情況和實際需求,制定具體的拆遷補償政策,如對于特定區域的拆遷獎勵政策、對困難群體的補償照顧政策等,這些政策也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拆遷評估結果和補償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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