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還記得5月8日傍晚,西安天降冰雹威力無比。在這場極端天氣里,受損失最嚴重的可能就是露天存放二手車的商家。曹先生就是其中一位,當晚圍墻坍塌后砸中10輛車,損失達數十萬元。
難忘的夜晚
停車場30米長的圍墻倒塌壓在車上
5月14日,曹先生反映說,他是二手車經營戶,在西咸新區天章大道附近租了一個院子存放二手車,租期兩年,有40個停車位。
“那晚下冰雹的時候,停車場北側30米長、2.5米高的圍墻突然倒塌了,剛好有10輛車停在墻邊,全部被磚塊砸中,損失很慘。”曹先生欲哭無淚,這一下白白努力好幾年。
從曹先生提供的事發時視頻記者看到,當晚雷電大雨交加,夾雜著冰雹砸下,一面磚墻在風雨中出現坍塌,磚塊直接砸向緊挨著墻存放的一輛輛車的尾部,甚至“爬”到了車頂。這些車有奧迪、甲殼蟲、帕薩特、豐田等,天窗、后蓋基本都遭到了嚴重傷害。 “如果是冰雹直接把車砸了,還是小傷,花點錢就能修復。可墻砸了車,性質就變了,砸后過不了國家的檢測標準,就成大事故車了。”曹先生告訴記者,光修復這些車輛可能就要二三十萬元,而經此事故后,這些車賣價也要大幅度降低,損失十分嚴重,全部費用算起來數十萬元。


存放車輛均無車損險
經營戶認為停車場房東應擔責
這些二手車有沒有保險?曹先生說,出于為車主考慮,轉手前都讓車主把商業險退了,這些車只有交強險,這種損失交強險是報銷不了。他認為,自己是承租方,在院子里租賃了這么多車位,房東應該負有維護環境安全,保護客戶財產的責任,因此損失應由房東負責。
在其提供的租賃合同上,記者看到,甲方為西安騰飛通圓二手車交易市場,合同期限自2023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止共24個月,約定甲方向乙方提供本停車場車位,有一則“不可抗力”條款說“在履行合同中出現不可預見、不可避免的如地震、火災等情況造成損失的,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圍墻坍塌不屬于不可抗力,屬于房東應提供的安全設施,因此,房東應該擔責。”曹先生強調說,租賃的院子環境很簡陋,圍墻也有年頭了,就是隨意的磚墻,看起來也不結實,去年西側圍墻還出現坍塌,幸好墻下沒停幾輛車,受損不大,后來多方催促才維修。目前旁邊的圍墻也有裂縫情況,仍未引起足夠重視,這些圍墻邊也一直沒有任何危險警示標識。
對此,西安騰飛通圓二手車交易市場服務站負責人高先生表示,此事如何處理還在多方溝通中,情況比較復雜。上面還有大房東,這面倒塌的圍墻他們2016年來的時候就在,并非大房東修建的,而是隔壁4S店的房東修的。究竟圍墻倒塌的責任該誰來承擔?現在還沒個說法。
曹先生則表示,自己只是與高先生簽了租賃合同,租金也付給了高先生,因此只能找高先生來解決此事,希望盡快有個合理的方案。“事發已經快一周了,現在車都在原地放著,要保留證據,也不敢修,擱一天損失就更多一些,迫切需要早點處理,不要再推來推去的。”曹先生十分焦急。
據了解,在5月8日的冰雹天氣里,西三環區域受災嚴重,這里恰巧集中了很多二手車市場,這些露天停車場大多在城中村,周圍的圍擋及遮陽棚并不結實,受損的大部分二手車都是被倒下的圍擋或彩棚砸中的,也有被冰雹砸凹陷、玻璃被砸碎等情況。根據保險公司回復,二手車商家和私家車主一樣,只要有車輛有車損險,向客服人員說明因冰雹受損的情況都可以申請理賠。但事實上,相當一部分車輛沒有車損險。這場冰雹砸出的不僅是車頂的凹痕,更是二手車行業脆弱的抗風險能力。
延伸:
北京剛遭遇冰雹天氣
2020年起冰雹災害明確納入車損險保障范圍
5月13日,在一陣強對流天氣中,北京多地也落下了冰雹,有的冰雹直徑超過4厘米,還有冰雹如雞蛋大小,不少車主發現停在地上車庫的私家車被冰雹砸了。多家保險公司回復稱,車輛遭遇冰雹后,如此前投保了車輛損失險,可申請賠償。據媒體報道,北京各保險公司接車險冰雹報案已超萬筆。
據了解,自從2020年車險綜合改革后,冰雹災害就被明確納入車損險保障范圍。只要投保了車損險,車頂天窗、擋風玻璃被冰雹砸破照樣能賠。根據條款,雷電,暴風,暴雨,冰雹等自然災害導致的車損均可以賠付。僅投保交強險的車輛無法獲得理賠。
一家保險公司西安分公司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車險分為交強險和商業險,交強險是強制購買的,而商業險是自愿購買的。商業險又包括車損險、第三者責任險等,其中,車損險是對因事故造成的車輛損失進行賠償的保險,以車損險賠付冰雹、暴雨、臺風等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最為常見。目前的車損險覆蓋了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因自然災害、意外事故造成被保險機動車的直接損失,發動機涉水、盜搶、自燃、玻璃單獨破碎、無法找到第三方及不計免賠率這6類保險責任均納入車損險責任,無需額外投保。
保險工作人員提醒,車主在冰雹暴雨等自然災害后,可用手機拍攝全景視頻,如車輛被砸,可詳細記錄車頂凹痕、玻璃裂紋等損失,最好拍攝路面情況,然后再報案。此外,車主在雨天停放車輛時建議要避開地下通道、涵洞等低洼地帶,盡量遠離大樹和高層住宅區域,防止被樹枝及高空墜物砸傷,露天停車時可以為車輛披上車衣,防止被極端天氣受損砸。

律師說法:
如未盡到圍墻管理與維護義務
不能以不可抗力為由免責
那么,二手車經營戶曹先生的嚴重損失該由誰來擔責呢?
陜西恒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師趙良善認為:根據《民法典》第 180 條規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涉案圍墻倒塌,若經調查確因諸如地震、超強臺風、罕見暴雨等自然災害等不可預見、不可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原因導致,那么相關責任主體(如圍墻所有者、管理者、出租方等)通常無需承擔民事責任。
如果圍墻倒塌并非由不可抗力引發,而是由于圍墻自身存在質量問題,例如建造時使用了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墻體結構設計不合理,導致其穩固性先天不足;或者是長期缺乏必要的維護保養,墻體出現裂縫、風化、基礎松動等明顯問題卻未得到及時修繕,這些情況均表明相關責任主體(修墻方、出租方)未盡到合理的管理與維護義務,不能以不可抗力為由免責。屆時,即使存在極端天氣誘發因素,但仍可以主張兩方在其過錯范圍內負擔有關責任。
趙良善強調,若存在多方混合過錯的情形,即既有一定的客觀不利因素,又有相關責任主體的疏忽懈怠,需根據各方行為對圍墻倒塌這一結果的原因力大小,綜合判定責任分擔。
趙良善建議,曹先生可與兩方進行協商,依據合同約定和法律規定,要求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可以提出具體的賠償方案,如承擔車輛維修費用、補償車輛貶值損失等。若協商無法解決問題,可以考慮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在訴訟過程中,需要提供充分證據,比如租賃合同、租金支付憑證、場地存在瑕疵證據,必要時,可申請鑒定機構介入。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 李琳
來源:華商網-華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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