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長達6年的時間里,陽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信保事業部許昌營業部(以下簡稱陽光財險許昌信保部)經理何庭含,靠著虛假的保險、貸款,維系著“高業績”。何庭含對外宣稱,公司要沖業績,只要把貸出的錢轉到他指定的銀行卡,即可拿到最高20%的返利,貸款及利息均由公司負責償還。而實際上,貸款被他個人用于償還舊貸和消費。
直到2023年2月份,“貸新還舊”滾出的巨大資金缺口,導致眾多貸款人的征信逾期,這場騙局才被揭開。
警方查證,何庭含通過297人,在多家保險、金融機構辦理了359筆大額貸款,共計7623萬元,以劃扣的利息、保險費等費用折抵本金,尚有1543萬元未償還。期間,為了彌補資金缺口,何庭含曾在2年間花328萬元購買彩票,“想著中一等獎了,能把資金缺口縮小”。
2025年4月24日,許昌市中院對該案做出二審裁定,維持原判。何庭含因貸款詐騙罪、洗錢罪、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處罰金22萬元,責令退賠各被害單位損失323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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