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5月20日消息,近日圍繞AEB主動安全的爭論又開始加劇,之所以如此,是因為理想汽車前智能駕駛產品負責人趙哲倫發布了一條微博,遭到小鵬汽車自動駕駛產品高級總監袁婷婷的反對,二者隔空爭論了一番(跳轉閱讀)。
而這樣的爭論也引起了各方的關注,包括蔚來智能駕駛產品與體驗負責人黃鑫(Harry_AD),今日凌晨,他寫了長篇來論述做主動安全量產的“心路歷程”,以下為原文:
第一階段:把速度“搞上去”
拿AEB舉例,其實有兩個速度,有效速度和最大剎停速度,前面這個只要AEB能起作用就算,對應的是AEB的“減輕碰撞”,后面那個就是字面意思,對應的是AEB的“避免碰撞”。
這玩意兒不是什么新鮮東西,感興趣的,可以去Google一下奔馳在歐洲的AEB最高速度,英文版手冊有,看完后也許你會吃驚。
通常來說,到這個階段,就結束了。
第二階段:把響應目標“搞多一點”
“應試”的AEB,只要搞定機動車、兩輪車、行人(假人),就可以,因為到目前為止,法規評測就測幾個類型。
從前年下半年開始,我們和幾位同行,都在安全上不斷努力,所以把GOD(Genaral Obstacle Detection)通用障礙物檢測也放進AEB里去了,好處就是除了前面舉例的那仨目標外,非標準障礙物,也可以響應了,比如紙箱、錐桶之類的,不限類型,只要體積超過特定大小。
GOD的納入,還要要求誤觸發不比原來只響應仨的時候上升的話,是非常非常難的。所以,如果我沒記錯的話,目前把GOD納入AEB做到量產的,數量還沒超過一個巴掌。
到這兒,故事就本該結束了。
第三階段:把響應范圍/角度“搞廣一點”
去年年初,我們做了一次事故場景庫分析,發現即使是納入GOD后的AEB,仍然有許多場景的事故沒有被應對,尤其是面對各種不同角度穿行的兩輪車。
因為,你看所有測試,假人/假車要么擺在那兒不動,要么基本上都是目標90度夾角勻速出現,但是生活中顯然不是這樣啊,所以我們用端到端模型,在去年干了第一個端到端AEB,前向270度范圍,不挑角度,都盡量實現覆蓋。在算上后向AEB,基本上,算是全乎了。
到這兒,基本上就獨唱了。是不是這么就可以了?
當然不,無論是AEB、還是AES,還是其他什么主動安全功能,都是一個概率學。
現在所有你能看到的無論車企自己測試,無論媒體測試還是機構測試,都是場地測試。
場地測試哪怕做20次,20次都響應了,也不意味著100%,還有誤觸發率,根本連測試都沒法測。
正確響應和誤觸發,本來就是一個Trade off,說得直接一點,既無法證真,也無法證偽。
甚至,場地測試還可能存在“不為人知且不可描述的變量”呢?
言歸正傳,第四階段:卷安全還是卷點實際的價值吧
去年NIO Day,我們公布了數字,去年一年我們在主動安全上的持續迭代,讓蔚來車主的平均事故損失降低了25.2%——這個數據是四家保險業合作伙伴認定的。
剛剛過去的新ES6和EC6發布會,我們也宣布了“蔚來安全價值共享計劃”,接下來就馬上開始試點及擴展,安全的價值可以在保費上體現了。
最后他總結稱:
做安全,不就是為了減少事故嗎?能夠公開、客觀的量化減少事故,應該才是做產品的正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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