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建個充電車棚,選來選去,建到哪兒都有業主反對。”“我們小區地方小,當年建成時壓根沒有規劃電動車棚,現在要建就得占綠地,住戶不同意。”……近段一段時間,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探訪西安多個小區發現,隨著電動自行車保有量激增,小區充電與停放矛盾日益凸顯。
有居民建議,能否效仿共享單車,在小區外設置公共電動車充電樁區域,解決小區內部電動車充電及存放問題?
案例
團結南路2號小區
有業主嫌沒處停車 有業主嫌破壞綠化
“小區因為電動車棚問題鬧騰了幾年,到現在都沒個結果。”5月18日,家住西安市團結南路2號小區的王女士向華商報反映稱,小區建成交付已有20年,此前一直是人車分流,業主的機動車都在地下車庫停放。近幾年,隨著小區騎電動車的業主越來越多,物業隨即在5號、6號樓一側及7號樓下方設置了電動車停放區,“問題是,我們小區900多戶人,即使30%的人家有電動車,都200多輛車了,現有的停車區域嚴重不足。”
王女士稱,從5月初開始,小區開始修路,對整體路面重新更換鋪貼地磚,導致7號樓下方的停車棚充電區域無法使用,不光充電得排隊,小區內電動車更是到處亂停。“幾年前,就聽物業說會新建停車棚,結果到現在還沒動靜。”王女士說道。
在哪兒新建車棚 業主爭論數年沒有結果
5月19日,記者走訪該小區后發現,小區不少單元樓口及花園等公共空間外都堆放有室外磚、沙子、水泥等,工人正在鋪貼地面磚。
在小區5號樓、6號樓西側,設置有一處電動車停車棚,棚內停放著四五十輛電動車。在小區7號樓下,圍墻邊也設置有充電樁,但因工人正在鋪貼地面施工,充電樁區域設置有圍擋,無法使用。
記者注意到,該小區除5號、6號樓車棚外,不少車輛都停放在小區物業客服中心及未進行道路施工的單元樓外區域,顯得較為雜亂。
“就算沒有路面施工,好多電動車也隨便亂停,特別煩人!”小區一位業主告訴記者,該小區靠近中學,平時很多業主就靠電動車接送孩子,不擔心堵車,省時又方便,但另一方面,導致小區電動車越來越多,車棚又不夠容納,有些業主就隨意將車停在單元樓外的消防通道,不僅影響小區環境,還存在安全隱患。為此,業主多次向物業投訴,物業也會采取張貼溫馨提示或設置隔離墩的方式,但效果始終不理想。
“電動車越來越多,難道需要我們不斷讓出公共空間給車棚讓位嗎?什么時候是個頭?”小區業主曹先生則稱,小區還要不要再新建車棚,如要要建建在哪兒的問題,業主已經爭論數年,至今都沒個結果。小區原本是人車分流的管理模式,這些年不知為何,突然允許電動車進出,“機動車不能進,電動車就可以無限侵占小區公共區域嗎?這顯然不合理。”曹先生稱,他之前看到有小區在其沿街店鋪外圍建了電動車棚,這樣一來不僅解決了電動車停車、充電難題,也不占用小區公共空間,兩全其美。
業委會:多數業主不愿占綠地新建車棚
已計劃在小區外建充電樁
該小區物業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該小區交房20年,屬于老小區,當初建設時并未規劃電動車棚。近幾年小區電動車數量越來越多,加之部分電動車隨意在消防通道、疏散通道甚至地下車庫亂停放等問題屢遭住戶投訴,物業也一直計劃再增加幾處電動車棚。2023年,物業將新建車棚的計劃和設計圖發在各個單元微信群中,沒想到遭到不少業主強烈反對,建設計劃只能擱置。
“大部分業主確實不同意占小區綠地再新建車棚。”對此,小區業委會負責人稱,據他們統計,目前小區至少有300多輛電動車,目前小區已有的兩處電動車棚肯定無法容納。且7號樓下電動車棚靠天然氣管道太近,存在安全隱患,此前已多次遭到業主投訴,希望盡快將該處車棚搬離,這樣一算,能停放電動車的僅剩5號樓、6號樓西側一處車棚,且該車棚僅能容納四五十輛車子。
面對這一問題,小區業委會正在計劃在小區北門、南門及東門外物管區域內,設置充電樁停車區,“這幾天我已經聯系充電樁企業,先行在小區門外建一批。”該小區業委會負責人說道。
長樂新城F區
電動車摩托車數量增加 院內公共休閑地被占
近日,家住西安市新城區康樂路長樂新城F區的居民向華商報反映稱,小區電動自行車、摩托車數量急劇增加,現有的車棚面積狹小,無法滿足停車需求,大量摩托車、電動自行車無處停放,只能停放在供人們休閑的平臺處等位置。針對該問題,4月7日,華商報向西安市新城區人民政府反映,4月10日,長樂中路街道辦表示,該小區位于康樂路60號,共有3棟高層,共1120戶,小區于2023年11月交房,目前入住360戶。經調查核實,小區建成后空地面積共4455平方米,于2024年11月建設充電車棚四處,占地254平方米,可提供72個充電樁供電動車、電動三輪車停放充電。剩余現有空地面積4201平方米,其中綠化用地1361.5平方米、消防通道1882.5平方米、人行道957平方米(包含公共活動場地96平方米),目前院子已無其他適合場地建設車棚。
5月19日上午,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來到長樂新城F區看到,小區1號樓對面地下車庫外部分區域規劃了摩托車停放處,里面停放20多輛摩托車,從地庫出來,旁邊2號樓對面通道區域間隔不遠設置了三個兩輪電動車充電棚,每個棚子大約能同時停放50多輛電動車、給20輛電動車充電,記者看到車棚里面幾乎停滿了電動車,有少部分車輛處于充電中;在3號樓2單元對面還有一排專門給三輪電動車充電的充電樁,記者走近看到,大約有12個充電插座,且之間的距離較寬,現場有幾輛三輪電動車正在充電,也有少量兩輪電動車停放。除了車棚外,小區休閑區和部分單元樓外有一些電動車和摩托車停放。其中在2號樓旁邊的一片人行道休閑座椅空地邊,沿著人行道道沿一圈停放了不少電動車、摩托車以及自行車,還有的電動車插空停在周圍空地上;同時三號樓2單元外周邊路邊也有些兩三輪電動車、摩托車停放。
轄區街辦:若需要 街辦將積極協調在市政道路新建充電樁
“前段時間物業給有電動車的業主發了進出牌,所有車輛一律只能從小區北門進出,如果是三輪車的話,可以讓保安抬桿從機動車通道進出。”一位正在給三輪電動車充電的女士稱,小區白天充電比較容易,但晚上下班以后有些緊張,但如果必須要充電的話,可以聯系小區的保安幫忙。“前兩天我回來晚了,第二天要用電動車,但是找了半天沒有找到位置充電,實在沒辦法就向保安求助,最終他們幫忙挪了幾輛電動車后,車子充上了電。”采訪中,記者也看到多輛兩三輪電動車都是從小區北門進出。小區另一位業主告訴記者,晚上回小區的電動車,如果不充電大都停在2號樓旁邊的休閑空地上,基本上每晚都會停三排車,“如果要充電會有一些緊張,因為很多電動車已充滿或者不充電,都還停在這個充電樁前,導致想充電人無法充電。”
針對居民反映的停車問題,長樂中路街辦第一時間實地勘察并聯系了小區物業公司。經溝通,物業表示將持續關注小區院內電動車、摩托車增長情況,如確實需要占用綠化用地、公共活動場地建設車棚將通過上門征詢業主意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滿足三分之二業主參與且四分之三業主同意后,更改用途,建設新的停車區域。若居民不同意更改院內土地用途,街辦將積極協調城建執法等相關部門在市政道路上協調新建充電樁,滿足居民充電需求。同時長樂中路街辦、康樂社區將持續關注此事,督促物業做好現有車棚管理和秩序維護,為群眾安心停車做好服務。
已有小區嘗試在小區外建電動車棚
5月10日,有市民反映,西安市長安區萬景荔知灣小區不允許電動車進小區,不少騎電動車出行及通勤的業主覺得十分不便。
對此,西安市長安區郭杜街道辦事處表示,2025年3月份,小區物業已征詢業主小區實行人車分流的意見,小區總戶數3323戶,總面積:351232.37平方米,棄權戶數389戶。參與此次意見征詢戶數2934戶,占88.29%,參與總面積300338.29平方米,占85.51%。
其中,同意人車分流車輛不進小區的戶數1996戶,占68.02%,同意戶數總面積212770.17平方米,占70.84%);不同意人車分流戶數938戶,占31.98%。根據《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條,業主共同決定事項,應當由專有部分面積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人數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參與表決。應當經參與表決專有部分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參與表決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根據此意見征詢結果,小區實行人車分流,并已通知給業主意見征詢的結果及執行的通知。
街道辦還表示,該小區已在小區北門商鋪東西側等區域規劃了電動車及摩托車停放區域,監控設施及充電樁設備齊全,尚有很多空余位置可停放車輛。
5月20日,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分別走訪了碑林區紅纓路與通義巷部分小區后也發現,小區外市政道路上已經新建了電動車充電樁。
20日上午,記者來到紅纓路翔園新居小區內,整個小區為1棟樓三個單元,層高有18層,在院子盡頭圍墻邊設置了一排電動車充電樁,同時能給20輛電動車進行充電;上午10時許,車棚內剩余的空位不多,有個別車輛正在充電。
記者來到小區外,看到對面人行道上設置了一排公共電動車充電樁,大約有50個插座,現場有三輛電動車停在里面,有兩輛車正在充電。
在通義巷東泰城市之光小區西區,記者看到,臨街商鋪外的人行道上設置了多組電動車充電樁,同時能給近200輛電動車充電。在靠近小區大門較近的一排充電樁前有不少電動車正在充電;繼續往西一些充電樁上掛有拖把,還有部分機動車和三輪車停在充電樁旁,導致電動車充電困難,針對該充電樁被占現象,華商報將向西安市碑林區張家村街道辦發函咨詢,并將持續關注事件進展。
小區一位業主告訴記者,去年春天時,為了方便小區居民給電動車充電,物業在小區外面設置了這些充電樁。現在小區居民需要充電時,便將車輛騎到外面,不需要充電時,可將小區停在小區內的指定位置,保障樓內的消防安全。
小區外能否建電動車棚?合法合規嗎?
小區內地方有限,電動車越來越多,是不斷占用小區內有限公共空間新增停車棚面積,還是在小區外開辟更多場地?
小區外新建車棚,是否合法合規?
記者了解到,小區外區域主要分物業管理區域及市政道路區域。
針對小區外物管區域能否建設電動車棚問題。記者從西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了解到,根據陜西省住建廳《關于扎實做好既有住宅小區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建設工作的通知》(陜建發【2024】91號)有關要求,為改善民生、保障安全、提升城市品質,堅持“能建盡建、布局合理、安全規范,便民高效”原則,在滿足城市規劃、消防安全的前提下,尊重居民意愿,推動既有住宅小區電動自行車集中充電設施和停放場所建設。
小區增設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業主意見不統一時,根據《陜西省物業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業主共同決定事項,可以采取召開業主大會會議的方式,也可以書面征求意見等其他方式進行。若小區未成立業委會(物管會),建設電動車充電樁需由業主共同決定,需物業聯系街辦、社區由其對征詢建設電動車充電樁意見進行監督指導。
按照市住建局印發《西安市既有住宅小區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設施建設指引》(市建發【2024】36號),“在居住區內利用公共綠地、地上機動車停車位等公共空間建設停放充電設施,免于辦理規劃審批手續,但不得占用消防通道、消防撲救面等救援場地,不得擅自占用公共空間和綠地;對因客觀條件限制難以建設的,鼓勵在小區外因地制宜建設充(換)電柜等共享充電設施,但不應占用盲道,且需保障人行道基本通行能力。小區外圍建設應按照自然資源規劃部門和城市管理部門要求執行”。
綜上所述,小區內部、小區外圍可以增設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但必須依法依規且符合消防安全等相關要求。
能否效仿共享單車在人行道設公共充電樁?
城管局:暫無支持性規定
針對部分市民提出,能否效仿共享單車,在小區外人行道等市政道路設置公共充電樁停車區問題,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則表示,目前,城管執法部門作為行政主管部門執行的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中,并無對在小區外公共區域新建電動車棚的支持性規定。
小區外公共區域的表現形態主要為城市道路、公共綠地,其服務的是不特定對象,即社會公眾而非小區內的特定居民。《城市道路管理條例》《城市綠化條例》等法規明確規定禁止擅自占用,確因特殊情況臨時占用的,應經主管部門批準,并在占用期滿后及時恢復原狀。
關于能否像給共享單車劃定停放區在小區周邊人行道、綠化帶邊沿等區域增設公共停車棚充電樁問題,所謂“為共享單車劃定停放區”,其性質為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負責施劃的非機動車臨時停放點。根據《西安市停車場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城管執法部門負責設置非機動車道路臨時停放站點,截止2024年底,全市共施劃2.5萬處非機動車道路臨時停放點。非機動車道路臨時停放點服務于非特定對象(社會公眾),并非為共享單車單獨施劃。
公共停車棚及充電樁,實質上就是非機動車停車場(站)及其附屬設施。對于非機動車停車場(站)的建設、設置和管理,《西安市停車場管理辦法》規定,新建、改建、擴建的居住區等建筑應當配建非機動車停車場(站);建筑配建的非機動車停車場(站)應當建設在其用地范圍內,并與建筑主體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交付使用;禁止擅自改變非機動車停車場(站)使用性質。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 馬群 楊平



圖1:5月19日,西安團結南路2號小區內5號、6號樓西側電動車棚。
圖2:5月19日,西安市長樂新城F區2號樓對面一車棚里幾乎停滿電動車,有車輛正在充電。
圖3:5月20日,西安市紅纓路翔園新居小區對面人行道上,設置了一排公共電動車停車樁。
來源:華商網-華商報
編輯: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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