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消息,據媒體報道,臨近六一,不少商家在社交平臺上分享防止演出服退貨的技巧。
一名商家表示,他在演出服上貼上醒目的貼紙,明確標注:“此貼紙撕毀無售后”。商家認為,雖然消費者享有“后悔權”,但商家也不應成為“七天無理由退貨”的犧牲品。
此前不少媒體曝出,部分買家下單了演出服裝,表演完了之后就申請退貨,商家感到很“受傷”。
在業內人士看來,適當地試用商品和查驗商品,是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但有部分買家濫用七天無理由退貨規則。
一般來說,網購服裝已摘吊牌或未摘吊牌但已實際穿著產生臟污或不符合二次銷售標準的,已經不屬于商品完好的范疇,商家可以拒絕退貨退款。
電商平臺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制定平臺服務協議和交易規則,其服務對象不僅有消費者,還有合法經營的商家,平臺應當對雙方進行交易保障,有助于營造良好的社會消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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