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6月6日消息,近日,廣州互聯網法院發布未成年人網絡游戲充值典型案例,探討了未成年人充值退款比例的考量因素。
在一項游戲充值判決中,最終法院判決退還充值金額的1/3。
案情如下:李某在14至15周歲期間,使用其父母實名認證的賬號進行游戲充值552筆,每筆金額從數元至數千元不等,累計支付37萬余元。
經查明,未成年人李某的母親為便于李某幫忙購物,告知李某手機支付密碼,因此李某日常可以使用手機,使用其母親的支付密碼進行游戲充值。
李某的父母由于工作忙,長期以來均未注意到李某的游戲充值行為。
案涉游戲雖設置了防沉迷措施,但實名認證游戲賬號時,僅需輸入姓名、身份證號碼并保證兩者對應即可,在注冊賬號及登錄游戲階段,均未設置操作人是否為實名認證信息本人的驗證流程。
因此李某得以通過輸入其母親的姓名和身份證號完成游戲的實名認證,游戲公司未能識別相關注冊、充值及游戲操作行為是未成年人使用成年人賬號所為。
廣州互聯網法院認為:一、李某作為年齡相對較大的未成年人,具備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認知、判斷和自控能力,能夠從事與其智力和認知相適應的民事活動。
二、李某的父母未盡監護義務,放任李某使用父母的手機并知曉支付密碼,且在超過一年半的時間里未能及時發現李某沉迷游戲和大額充值消費的行為并予以制止,存在明顯過錯。
三、某游戲公司雖然已設置防沉迷措施,但未能在技術和流程規范方面采取充分措施預防未成年人使用成年人身份進行充值、消費,亦存在一定過錯。
相較而言,李某及其父母應承擔更大的責任。據此,判決確定某游戲公司向李某返還1/3的充值款,即12萬余元。
鄭重聲明:本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轉載文章僅為傳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標記有誤,請第一時間聯系我們修改或刪除,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