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簽證
電子簽證(eVISA):申請人可以通過在線平臺提出申請,直接在線提交電子申請材料并完成相關費用的支付。這種簽證可以在馬來西亞停留30天,但必須以移民官在入境印章上蓋章的離境日期為準。請登錄以了解更多信息。
普通簽證:發給來馬來西亞旅游、商務考察活動、探親訪友的外國公民。自簽發之日起有效期為3個月,入境后可停留30天。普通簽證是一次性簽證,一般不能延期。如果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時離開馬來西亞,需要到移民局辦理通行證(需要通過在線預約系統STO進行預約,我會親自去移民局辦理通行證)相關材料按規定辦理,詳情請見移民局咨詢熱線-8000 8000)。
工作簽證:招聘公司必須是馬來西亞外籍雇員服務局(ESD)下注冊的公司,必須提供符合條件的有效雇傭合同并滿足相關薪資要求。馬來西亞公司必須先向移民局提出申請。獲得批準后,相關人員可以通過eVISA來到馬來西亞,然后到馬來西亞移民局換取相應類型的長期簽證。
學生簽證:來馬來西亞的目的是教育和學習。申請人必須被馬來西亞政府認可的學校錄取。馬來西亞學校必須先向移民局提出申請。獲得批準后,相關人員可以通過eVISA來到馬來西亞,然后到馬來西亞移民局換取相應類型的長期簽證。
親屬簽證:一般在馬來西亞工作、學習、生活的親屬需提前向馬來西亞移民局申請。申請此類簽證需要提供大量文件,如經過國內公證并經中國外交部和馬來西亞駐華大使館(或總領事館)認證的親屬關系證明,以及在馬來西亞的工作、學習、收入證明等
落地簽證(VOA):申請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一)從泰國、新加坡、印度尼西亞或文萊抵達馬來西亞并持有上述四個國家有效簽證的中國公民。
(2) 經吉隆坡國際機場 T1 和 T2、檳城國際機場、新山士乃國際機場、新山蘇丹阿布巴卡綜合大樓 (KSAB)、砂拉越古晉國際機場、沙巴亞庇國際機場、吉隆坡 參觀吉隆坡蘭卡威機場吉打州吉隆坡出入境檢查站、砂拉越美里國際機場、砂拉越雙溪杜九出入境檢查站、納閩客運碼頭以及雪蘭莪州梳邦、蘇丹阿都阿茲沙國際機場等。 13 通過口岸入境。
(3) 持有回程機票以及至少1,000美元現金、支票,或馬來西亞國家銀行認可的信用卡、借記卡或電子貨幣。
(4) 簽發落地簽證將收取 RM200 的費用。
(五)簽證有效期為15天,不得延期。
包機落地簽證(2023年10月15日起生效):
(一)中國公民可通過在馬來西亞旅游藝術文化部注冊的旅行社申請落地簽證。他們只允許乘坐從中國直飛馬來西亞的包機。
(2)如果您在馬來西亞停留時間不超過15天,則必須提供回程機票和整個停留期間的酒店預訂單。請登錄了解詳情。
持有中國外交和公務護照的人可以免簽證進入馬來西亞并停留30天。持有中國普通公務護照者可免簽進入馬來西亞停留30天(不是協議,是馬方臨時措施,有效期至2026年底。)
注意:申請馬來西亞簽證所用的護照有效期必須在6個月以上。如果中國公民換發新護照,舊護照上的馬來西亞簽證將失效,必須憑新護照重新申請馬來西亞簽證。
2. 進出
進入馬來西亞的外國游客必須向移民官員出示有效期超過6個月的護照或其他合法身份證明文件、與入境目的相符的有效簽證、1000美元以上的現金或信用卡、酒店訂單和打印的回程機票。
從西馬(馬來西亞除砂拉越和沙巴以外的其他州屬)到東馬(砂拉越和沙巴)需要持護照再次辦理清關手續。請您仔細核對兩州移民官員批準的停留期限,避免逾期停留,影響您的出境。
移民局官員將檢查旅客攜帶的現金數量是否足以支付在馬來西亞逗留期間的費用。基本參考標準是1000美元(約5000馬幣)。機場對中國游客尤其是年輕女性的入境檢查更加嚴格。如果當事人在短時間內頻繁來馬來西亞,可能會被拒絕入境。即使來馬來西亞的人持有合法簽證,由于以下原因,例如有犯罪記錄,移民官員認為來馬來西亞的目的與簽證類型不符,缺少回程機票或酒店訂單,無法證明經濟能力,或攜帶現金不足等,馬來西亞移民局仍有權拒絕入境并實施驅逐出境。
如果入境時受阻,建議與馬來西亞移民官員耐心溝通并如實說明情況,盡可能提供證明文件,避免言語或暴力沖突,爭取對方獲釋。您可以向機場的24小時信息服務(MAY I HELP)工作人員尋求幫助。如果溝通不成,移民局官員會要求旅客前往機場移民局進行進一步調查。如果調查仍不成功,該旅客將被送往禁區等待遣返。
為避免因客觀原因給旅客造成不當待遇和財產損失,我們提醒您做好以下準備:
(1)如果您攜帶的現金不足,請您到就近的機場ATM機提取或尋求同伴協助。
(2)如果您沒有紙質客票,請聯系航空公司或機場服務柜臺協助打印返程客票。
(3)如申請的簽證類型確實與來馬目的不符,建議立即購買就近的返程機票回國,避免被送往禁區等待遣返。
(4)一旦移民官員決定拒絕該旅客入境,該旅客的通訊工具將立即被沒收,并送往限制活動區等待遣返。進入機場出入境管理處調查前,請致電您在馬來西亞的直系親屬或聯系人,以便他們及時了解情況。您還可以聯系航空公司協助與移民官員溝通購買回國機票。
(5)如果您在機場等待驅逐出境時受到不公平對待,請記下執法人員名牌上的姓名或號碼以及柜臺號碼,記住事件發生的具體時間,并收集并保存相關證據。如果事后需要投訴,可以登錄馬來西亞移民局官方網站(英文)。
辦理出入境手續并從出入境官員處取回護照時,請進一步檢查護照上是否蓋有入境章。如果未加蓋印章,應立即要求移民官現場重新加蓋印章,否則出境時將被移民部門拘留并罰款。請注意入境印章上是否標注入境日期和停留時間,并在停留時間到期前出境。如果馬來西亞移民官在入境印章上寫有提醒,請及時咨詢馬來西亞移民官。如果您離開入境口岸后發現您的護照沒有入境印章,您需要前往吉隆坡機場一號附近的AMC大樓(周一至周五9:00-17:00)或馬來西亞移民總部(周一至周五7:30-17:30(周五下午閉館))更換入境章,或者聯系旅行社尋求幫助,避免被阻止出境。請您保留好您的登機牌及其他能夠證明入境時間的材料,以便補辦時向出入境管理部門出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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