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租約的房子法院可以拍賣,但租賃合同在拍賣后繼續有效。根據法律規定,財產被查封、扣押后,執行員應當責令被執行人在指定期間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被執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應當拍賣被查封、扣押的財產。但拍賣后,原租賃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權人仍然有效。
什么情況的房子會被法院拍賣
1、?拖欠商業貸款?:購房者向銀行貸款購房且不能如期如數償還貸款時,銀行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貸款人就被抵押的房產進行拍賣變現以償還貸款。
?2、民間借貸無法償還?:購房人涉及民間借貸糾紛,且債權人通過法律途徑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可能會對債務人名下的房產進行拍賣,以償還債務。
?3、司法沒收?:在刑事案件中,如果判決沒收犯罪嫌疑人個人全部財產,且財產涉及不動產,那么該不動產可依法進行拍賣,變現后的錢款將收歸國庫。
??4、無主財產?:對于無人認領的房產,法院也有權進行拍賣,以確定新的所有權人。
此外,還有一些特殊情況,例如債務人被起訴到法院,根據生效的法律判決依然不履行義務,被法院強制執行,法院將其名下的房產進行拍賣等。
根據規定,在執行程序中,被執行人的財產被查封、扣押、凍結后,人民法院應當及時進行拍賣、變賣或者采取其他執行措施。拍賣應當確定保留價,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拍賣機構進行。拍賣前應當進行公告,確保拍賣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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