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一次會議
每若干年(現在一般5年)召開一屆代表大會,為第幾屆,如九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是(1998年3月5日~19日)召開,十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是(2003年3月5日~18日)召開,就是五年一屆。一年一次全會,五年為一屆。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為國務院組成部門。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是負責調節近期國民經濟運行的宏觀調控部門。2003年3月10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了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決定撤消外經貿部和國家經貿委,設立商務部,主管國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實行一院制。它由各省、自治直轄市和人民解放軍選出的代表組成。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5年,每年舉行一次會議,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召集。十屆全國人大一共將召開這樣五次會議。等到2007年3月份的時候,將召開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這又將是一次換屆的會議。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政協章程規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每屆任期五年;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全體會議每年舉行一次。
歷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時間是什么時候?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自成立以來,已經成功召開過十一屆,以下是各屆會議的時間點: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在1954年9月至1959年4月期間舉行,分為四次會議:一次會議在1954年9月,二次會議在1955年7月,三次會議在1956年6月,四次會議在1957年6月,五次會議在1958年2月。歷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召開時間: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1954年9月15日~28日)。第二次會議(1955年7月5日~30日)。第三次會議(1956年6月15日~30日)。第四次會議(1957年6月26日~7月15日)。第五次會議(1958年2月1日~11日)。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1954年9月15日至28日。第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1959年4月18日至29日。之后的歷屆大會時間可類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于1954年9月召開。歷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時間根據歷次會議年份相應調整。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介紹
第十屆全國人大代表由各省、自治直轄市、香港特別行政澳門特別行政區和中國人民解放軍等35個選舉單位選舉產生,共2985名。2003年2月28日,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根據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提出的審查報告,通過表決確認2985名第十屆全國人大代表的代表資格全部有效。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是于2003年3月5日至18日在北京舉行的一次會議。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2次會議(簡稱: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2次會議,解釋:第十屆全國人大代表選舉的人大常委會委員開的第22次會)人大雛形1947年11月12日,晉察冀野戰軍攻克石家莊,使晉察冀和晉冀魯豫兩大解放區連成一片。中央政治局從1927年5月的五屆一中全會開始設立。中央政治局和中央書記處成員均在全國人大,國務院,軍委等國家機構,全國政協,中共中央各部門及各地擔任重要職務。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人民代表大會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權力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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