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近日,江蘇揚州一位80歲的盲人管先生在辦理手機卡時,因無法完成“刷臉驗證”,無奈之下只能以親屬名義開卡的遭遇引發社會廣泛討論。事件經媒體曝光后,涉事運營商相關工作人員回應稱,“刷臉認證”是相關行政部門要求的新入網用戶人像比對環節,至于管先生當日信息采集為何無法通過,還在進一步了解。
對此,管先生則表示,工作人員在辦理過程中并未針對其視障情況,提供合情合理便利條件。
然而,當地該品牌另一家營業廳工作人員表示,辦理手機卡需要當事人持有效身份證件,如是殘疾人可持本人殘疾證,只需拍照片留檔,無需人臉識別。
對比之下,我們不禁要問,為什么同一件事、同一品牌的兩家營業廳卻給出了兩種不同的處理方法?
其實,特殊群體反映的人臉識別問題已經多次引發熱議。不少網友也分享出自己的經歷:

2023年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無障礙環境建設法》提出,鼓勵電信等服務場所結合所提供的服務內容,為殘疾人、老年人提供輔助器具、咨詢引導等無障礙服務;即將實施的《人臉識別技術應用安全管理辦法》對于處理殘疾人、老年人人臉信息以及是否將人臉識別技術作為唯一驗證方式等亦有明確規定。在此背景下,為何還會出現如此“為難”殘障群體的事情?
細究之下不難發現,在實際操作中,這些要求并未被充分落實。基層服務人員對法規的認知空白、服務意識缺失與責任規避心態是政策落地切實生效的重要阻礙之一。涉事營業廳的工作人員對像管先生這樣的特殊用戶是否有其他驗證通道并不清楚,并將風險防控責任完全轉嫁到技術系統,缺的是服務實踐的主動性。數字時代的公共服務,不應讓冰冷的技術大行其道,更應該展現人性化溫度與靈活操作空間。
值得警惕的是,事件中的盲人最終以親屬名義辦卡的結果,其實是對殘障群體的“二次傷害”:他們除了承受身體上的不便,還被要求“自證特殊”以至于不得不通過“自我妥協”甚至“自我犧牲”來適應系統,這種轉嫁社會責任的做法,與公共服務普惠性的初衷背道而馳。
事件引發關注后,涉事營業廳工作人員表示會盡快解決管先生遇到的困難,并提供上門服務。
對此,中國新聞網評論稱,別用刷臉門檻為難人。當技術馳騁時,更應牢記,它的應用始終是圍繞人。讓每個人都享受到科技帶來的紅利,而不是鴻溝,這才是科技進步的要義。(津云新聞編輯付勇鈞)
(綜合央廣網、人民日報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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