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5月31日消息,今日,中國南方航空官微發布通報,稱5月31日,CZ6850杭州飛往深圳的航班上,一旅客攜帶的相機電池、充電寶出現冒煙情況,乘務組第一時間妥善處置,迅速排除安全風險。
為確保安全,機組立即返航,航班于起飛15分鐘后安全降落。
南航提醒旅客,嚴格遵守民航安全規定,妥善攜帶和使用類似設備,確保安全出行。
據了解,中國民航局2014年發布旅客攜帶充電寶乘機規定,旅客乘機時攜帶的充電寶必須是用于個人自用,并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攜帶或隨身攜帶,嚴禁在托運行李中攜帶。
規定對帶上飛機的“充電寶”額定能量也有所限制,額定能量不超過100Wh的充電寶無需航空公司批準,額定能量超過100Wh但不超過160Wh,經航空公司批準后方可攜帶,但每名旅客不得攜帶超過兩個充電寶。
嚴禁旅客攜帶額定能量超過160Wh的充電寶登機,未標明額定能量同時也未能通過標注的其他參數計算得出額定能量的充電寶也嚴禁攜帶乘機。
在此提醒,大家購買充電寶時一定要認準正規廠家生產的通過國家3C認證的充電寶。
日常使用也要注意不要長時間給充電寶充電,平時攜帶充電寶時,要注意避免重壓和強烈震動,避免出現短路導致燒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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